明星、公众人物、名人、15分钟名人、博出位者,被“明恋”的同时,也被另一部分人“暗厌”。当信息量和信号的强度变得超出需求时,就会一看都烦、一听就笑。但讨厌的对象身上,也有你欠缺的正面品质。他们是这个时代的标尺,检阅着你的宽容、气度和自信。
讨厌是刹车,学习是踩油门;讨厌只是一种姿态标榜和心理平衡术,学习则使人进步。学习最讨厌的人,学习其寸之所长,学习其闪光点,有助于自我前行。向最讨厌的人学习,也是学习型社会的应有之义。
如何对待最讨厌的人?
最讨厌的人是世界的另一个我。如何对待最讨厌的人形成一种新的人际关系学,它既是关于自身的心灵学,也是关于他人的哲学思考,还是社会学意义的助推器、动力阀。
人的身上有两条虫:一条是可怜虫、一条是讨厌虫。可怜虫发作的时候带来怜悯,讨厌虫发作的时候带来反感和不喜欢。谚语说了上句: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;它缺了下句:讨厌的人必有可学之处。
对讨厌机制的研究,心理学家说:“当我们讨厌某个人时,往往因为对方身上拥有和我们相同的缺点。”对方将我们的缺点暴露出来,所以我们也将讨厌他的情绪表达出来。这是讨厌发生的秘密。
管理学大师德鲁克推翻了前人的经验,即优秀领导人身上一定具备卓越的品质,类似于“成功管理者的十大优点”云云。坚毅、勇敢、不屈不挠、决断力、情商高、沟通力、抗压力等美好词汇简直是领导人的化身,人们也一直这样认为,为什么对方是上司和老板,而自己是下属和打工者,是因为领导人身上具备自己所不具备的优良品质。错!德鲁克的研究发现,那些所谓全能类型的人,实在是太难找了,有个别虽然符合条件,表现出来却是工作效益极低。德鲁克发现卓越领导者之间的差别,就跟医生、教师和小提琴家等其他职业一样,有不同的类型,唯一的相同点是他们常常不具备赞美之词所描述的那样与众不同。
完美的化身是不存在的,人们必须面对与他人的种种不适。
讨厌:一种未被改良的社会情绪
传播技术的发展与媒介社会的来临,不可避免地将人群按传播价值分级:最值得传播的群体、可传播的群体和受众群体。前两者在后者身上所造成的作用是“信号的放大”,当信息量和信号的强度变得超出人们的需求时,这个人就会变得“讨厌”了,看着都烦、可笑。
明星、公众人物、名人、15分钟名人、力图博出位者,或多或少,在被一部分人“明恋”的同时,也被另一部分人“暗厌”。赫伯特·斯宾塞在《社会静力学》一书中描述说:“每个人的自由只受一切人同样自由的限制。”这是他的“第一原理”。幸福的标准难以确定,就要寻找其他途径来间接的寻求。讨厌作为一种负情绪,受到媒体的暗示之后,便被释放出来,人们以自我为转播载体来对抗大众媒体的传播与表示不屑,以此寻求一种信息交流的自由。
值得注意的是,阶层与阶层之间的“讨厌模式”正在妨碍社会的进步。犹太人说过:“即便你是穷人,也应该站在富人堆里。”但当阶层逐渐清晰之后,优裕阶层在社会资源的分配和获取中,占有绝对优势,从而自发地使阶层趋向稳固,阶层之间的流动变得漫长而困难,富二代形成之后,在教育、职业、城市的选择上,中下阶层面临更难进入主流社会的问题。所以,为富人代言的房地产商任志强会成为买不起房者最讨厌的人,穷人经济学家茅于轼则被指以道德代替经济学。每个阶层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者和代言人,他们之间也相互讨厌,而没有采用学习的心态了解对方,倾听对方。
在民族主义者与全球化的背景之间,也存在这样一种非理性的态度,最明显的例子是北京奥运会传递火炬期间,中国民众对法国人的不满,原因在于火炬传递在法国的受阻,从而引发中国人在北京抵制法国企业家乐福的一幕。这是典型的“互厌型”,它发生在中国人与法国人之间,甚至是国家级的事件。
除此之外,价值观、生活方式、认同感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行为模式。细数身边,总会有最讨厌的人存在。豆瓣网上有人建立了个小组,名字叫“我讨厌XX ”,小组的介绍很好玩,说:“把你讨厌的生物/事物说出来,我们一起唾弃他/她/它”,创建者幽默的补充一句:“为了,为了扩大阴暗面,聚集怨气”。人们在上面抒发着对明星、电视台、杀毒软件、聚会、商场活动、冬季长跑、堵车、星座等日常事件、人选及话题的讨厌之情。这个小小的讨厌者联盟,成为发泄负面能量的窗口。
就连传播学巨擘麦克卢汉也坦承,他曾受到讨厌的困挠:“有许多年,直到我写《机械新娘》,我对一切新环境都抱着极端的道德判断的态度。我讨厌机器,厌恶城市,把工业革命与原罪划上等号,把大众传媒与堕落划上等号。简言之,我几乎拒斥现代生活的一切部分。”但后来,他将这种负面情绪转化为学术研究的动力,他说:“但是我逐渐感觉到这种态度是多么的无益无用。”他开始意识到20世纪的艺术家(济慈,庞德,乔伊斯,艾略特等人)发现了一种迥然不同的方法,这个方法建立在认识过程和创造过程合而为一的基础上。他意识到,艺术创作是普通经验的回放(playback)——从垃圾到宝贝。“我不再担任卫道士,而是成了小学生。”麦克卢汉最后说。
从讨厌模式切换到学习模式
在没有氧气的地方,厌氧菌就会横行。学习就是给氧和杀菌。
刘索拉有一本书叫《活着就是为了寻找同类》,这是艺术家的表达方式。活着绝不是为了讨厌异己,罗素说:“参差多态是幸福的本源。”有评论家说:最讨厌的人是世界的另一个我。此话不假,最讨厌的人的优点是有待发现的幽灵。
有个著名的禅宗公案是讲苏东坡和佛印禅师,苏东坡问佛印禅师看他像谁,佛印说看他像佛,苏东坡则讥笑道:我看你像一堆牛粪。佛印不语。苏东坡高兴地回家说给苏小妹听,苏小妹说:哥哥,你这次又输了,你看别人是什么,你自己就是什么,你的看法是内心的投射。讨厌是一种感性的说法,如果我们理性地看待,几乎最讨厌的人身上都有值得学习之处。人们的普遍应激反应是同情弱者、讨厌强者。强大者必有讨厌之处,最讨厌的对象往往是因为强大而“获罪”。美国哲人爱默生讲了一句话,他说:“所有的英雄最后都令人讨厌。”人们用讨厌的模式来取得某种平衡和平等,从而适应“强者生存”的达尔文生态环境。
抛开这一点不说,将社会视为一个有机整体的话,最讨厌的人只是少数派,他们的存在具有清道夫的功能,能够让人看清楚存在与不足。从讨厌模式切换到学习模式,是对待周遭事物最好的方式。
在异己和类己之间,异己最容易成为最讨厌的人。无论是国家、城市还是个人,观念的不同很容易造成分歧、谩骂与讨厌。如何对待异类分子,是宽容、借鉴、欣赏、接纳,还是怀有偏见?这绝非是成功学的选择,而是基于一种心智的成熟。
尼采这样说:“如果我们不能胜任善,善就令我们讨厌。”他解决了一个哲学问题,我们讨厌的对象,是我们所不能胜任的事物,哪怕它是善。如果我们不能胜任学习,学习也会令我们讨厌。之所以有最讨厌的人存在,因为那也是个我们不能胜任的人。没有任何道理不去学习他。
伯特兰·罗素评述尼采时则说:“我讨厌尼采,因为他喜欢冥想痛苦,因为他把自负上升为一种义务!”但这并未影响罗素对尼采的学习,他甚至是因为无法做到像尼采那样冥想痛苦、把自负上升为一种义务而懊恼。
想想我们身处的娱乐环境,郭敬明、宋祖德、陈凯歌、杨二……总之,列出来会是新浪名人博客的一长串单子,会在“最讨厌的人评选”中都有点击量,摒弃世俗的眼光,心平气和地思考,他们真的一无是处?恰恰相反,他们的许多能力、努力、耐力倒真值得我们学习。学无定规。那些走在时代前列的人,开启的是学习模式。可人们也会担心,“我终于变成我所讨厌的人”,这种风险也是存在的,因此有人打趣道:“当你变成你所讨厌的人时,你就成功了。”讨厌是刹车,学习是踩油门,在经济提速的历史快车道,讨厌使人清醒;而在如今金融危机的滞速车道中,学习则使人进步。
没有人可以取悦所有人,最讨厌的人也是相对的概念。记住一句有用的话:“请你最讨厌的人吃饭,而不是请你最喜欢的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