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我们会做我们所做的事情?感情不仅给我们的经历增添了色彩,而且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情绪背景,感情是为目的服务的。感情促进了行动,我们常常用当时的感情来解释行动:我敲了桌子是因为我生气,避免说话是因为我紧张,或者,给自己找了杯饮料是因为我渴了。动机决定了我努力的目标,而情绪(高兴、沮丧、绝望)则反映了我在过程中所体验的感情。
然而,在心理学教科书里,动机和情绪常常被归在一起,若不做解释,这种并列可能会显得挺神秘。除了都能被你“感觉到”这一点之外,愤怒和口渴到底还有什么共同之处呢?它们之所以受到同样对待,主要原因就在于它们能驱使我们行动。我们谈到它们时,就好像它们是我们体内的力量,在这样或那样地推着我们。这股力量在不断地变化,并不一定总是可理解的或合乎逻辑的,但它们又不独立于其他心理因素而存在。它们都影响着之前所描述过的过程(知觉、注意、学习、记忆、思维、推理和沟通),也受到这些过程的影响。心理学家的问题之一就是搞清楚这些过程和感情是怎样相互影响的,以此来说明为什么我们会做我们所做的事情。
情绪组织我们的活动。情绪告诉我们什么是我们想要的:做好工作、一顿美餐、摆脱了一切麻烦事;也告诉我们什么是我们不想要的:又一次争论或增加税收。情绪带着倾向,以一种特别的方式表现出来。情绪可以起到动机的作用;一个伤心或害怕的孩子会寻求舒适和安全,或大哭起来求援,(在大多数情况下)人们都寻求接近他们所爱的人。于是,光有逻辑是不够的。想象一下,在没有感情的情况下,你试着决定做什么工作,信任什么人——甚至和谁结婚。人头脑里一切复杂的精神装备都已经发育成熟了,因此,当精神装备运转正常时,它会帮助我们得到想要的东西,避开不想要的东西。动机和情绪是精神机器的动员装置——它们是油缸里的燃料,而我们行为的方式(是采取行动还是不采取行动)则是感情同装备的其他部分相互影响的结果。